澎湖縣社區大學一百學年度第二期招生簡章
(註冊選課之注意事項,報名前請詳閱)
一、入學資格:
凡年滿18歲以上民眾皆可報名參加,無須入學考試、無學歷限制,招收之學員以澎湖縣縣民
為優先。
二、本校校址:
澎湖縣馬公市東文里文學路285號。(空大澎湖指導中心現址)
三、修業規定:
學員修讀本大學之課程,經考核及格者,發給學分證明或結業證書。各種證明書之規定如下:
1. 學分證明書之核發:
成績評量方式:含出席開學典禮、公共論壇及成果分享,全學期缺席(含請假者)超過三分之一以上者,不給成績。學員每期修讀各門課程並經授課教師評量合格者,於學期末頒發學分證明書。
2. 結業證明書之核發:
修滿課程達本校所規定之學分總時數且學術專業課程43學分以上,核發結業證書。
四、註冊選課須知:
1. 報名時間:
100學年度第二期:100年9月月5日(一)至100年9月12日(一)止(課程人數額滿即停止受理)。
每日上午09:00~12:00、下午14:00~17:00。
2. 選課報名時須攜帶物件:
(1) 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正面及反面影本乙份。
(2) 兩吋證件照2張(背面請以正楷書寫姓名),舊生免附照片(請攜帶學員 證)。
(3) 報名費及學分費:學術專業類課程收費金額共500元整(包含每科報名費100元整及2學分費400元整)、生活藝能類及社團活動類課程收費金額共700元整(包含每科報名費100元整及2學分費600元整)。
※ 1學分課程時間共18小時,2學分課程時間共36小時
(4) 報名表及選課表請至社區大學(空大澎湖中心)索取
3. 上課時間:正式開課日期100年9月13日至100年11月30止。
4. 報名方式:請至澎湖縣社區大學辦公室現場報名繳費。
5. 洽詢專線:(06)922-1841或922-1842
6. 傳真電話:(06)922-1843
8. 開課原則:(需詳閱)
(1) 各類科(生活藝能、社團活動、學術專業)選課人數達10人才開課,若未 達開課人數,將以電話通知並請親至現場辦理退費。
(2) 社大將依照報名人數,保留開班與否之權利。
(3) 若已達開課人數則不另行通知開課時間,開課時間以選課手冊上的開課時間為準。
(4) 若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颱風、重大流行疾病、、、等,停課標準請依政府公告。
9. 減免規定:凡縣內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以及65歲以上高齡者,學分費9折優惠。 (報名時,請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正本,並檢附影本一份。)
10. 開設課程表:見背面。 |